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职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职能:
- 制订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
- 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规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的情况
- 制订、检讨及监察适用于本集团董事及雇员的行为守则;及
- 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并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在企业管治报告中作出披露。
董事会下设四个常设董事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以及合规委员会。
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成员:
徐慧敏女士(审核委员会主席)崔玉磊先生
许剑文先生
审核委员会订有一套书面职权范围,及执行下列职能:
- 检讨重大财务申报问题及判断,确保财务报表及与本集团之财务表现有关之任何正式公布之完整性然后递交董事会
- 检讨本公司外聘及内部核数师之审核计划以及彼等的审核结果
- 审核本集团主管人员给予外聘及内部核数师之配合
- 通过内部核数师进行之检讨,检讨本集团重大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营运、合规及信息技术控制及风险管理)之适当性及成效
- 检讨本集团内部审核功能之适当性及效用
- 提名或推荐提名委聘、续聘或罢免外聘核数师
- 批准外聘核数师的薪酬及委聘条款
- 至少每年检讨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及客观性;及
- 检讨有利益人士之交易
提名委员会成员:
李蔚齐先生(提名委员会主席)崔玉磊先生
徐慧敏女士
许剑文先生
提名委员会订有一套职权范围,其角色乃为下列事项制定一套正式及透明之程序:
- 就全体董事会成员之委任向董事会提出推荐意见
- 根据各位董事之贡献及表现(包括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身份(如适用))重新提名董事
- 每年确定每位董事是否保持独立性;及
- 决定是否一名董事能够及已充分履行董事职责
薪酬委员会成员:
崔玉磊先生(薪酬委员会主席)徐慧敏女士
许剑文先生
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
- 检讨薪酬框架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意见供其作出决策,以厘定及╱或检讨每名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包括与执行董事及本集团控股股东有关之雇员(如有))的特定薪酬福利及雇佣条款,惟会审慎与相同或类似行业之相若公司之薪酬及雇佣条件作比较(以防薪酬上升而表现无相应提高),并提交建议供全体董事会批准;及
- 以其视为属权宜之方式履行职责,惟须一直遵守董事会不时对薪酬委员会施加之任何规定或限制
合规委员会成员:
徐慧敏女士 (合规委员会主席)杨硕轩先生
崔玉磊先生
许剑文先生
合规委员会之主要职责为:
合规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及监控本集团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政策及常规,并协助董事会检讨本集团的整体企业管治职能。合规委员会成员将由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负责合规事宜的执行董事组成。其他文件
请参阅本公司最近期之年报以获取更多有关本公司之企业管治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