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關係

企業管治

董事會

董事名单与其角色和职能

董事會負責履行企業管治職能,其中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職能:

  • 制訂及檢討本公司的企業管治政策及常規
  • 檢討及監察董事及高級管理層的培訓及持續專業發展
  • 檢討及監察本公司遵守法律法規規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規的情況
  • 制訂、檢討及監察適用於本集團董事及僱員的行為守則;及
  • 檢討本公司遵守企業管治守則的情況並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在企業管治報告中作出披露。

董事會下設四個常設董事委員會——審核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委員會以及合規委員會。



委員會

審核委員會成員:

徐慧敏女士(審核委員會主席)
崔玉磊先生
許劍文先生

審核委員會訂有一套書面職權範圍,及執行下列職能:

  1. 檢討重大財務申報問題及判斷,確保財務報表及與本集團之財務表現有關之任何正式公佈之完整性然後遞交董事會
  2. 檢討本公司外聘及內部核數師之審核計劃以及彼等的審核結果
  3. 審核本集團主管人員給予外聘及內部核數師之配合
  4. 通過內部核數師進行之檢討,檢討本集團重大內部控制制度(包括財務、營運、合規及信息技術控制及風險管理)之適當性及成效
  5. 檢討本集團內部審核功能之適當性及效用
  6. 提名或推薦提名委聘、續聘或罷免外聘核數師
  7. 批准外聘核數師的薪酬及委聘條款
  8. 至少每年檢討外聘核數師的獨立性及客觀性;及
  9. 檢討有利益人士之交易

提名委員會成員:

李蔚齊先生(提名委員會主席)
崔玉磊先生
徐慧敏女士
許劍文先生

提名委員會訂有一套職權範圍,其角色乃為下列事項制定一套正式及透明之程式:

  1. 就全體董事會成員之委任向董事會提出推薦意見
  2. 根據各位董事之貢獻及表現(包括作為獨立非執行董事身份(如適用))重新提名董事
  3. 每年確定每位董事是否保持獨立性;及
  4. 決定是否一名董事能夠及已充分履行董事職責

薪酬委員會成員:

崔玉磊先生(薪酬委員會主席)
徐慧敏女士
許劍文先生

薪酬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

  1. 檢討薪酬框架並向董事會作出推薦意見供其作出決策,以釐定及╱或檢討每名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員(包括與執行董事及本集團控股股東有關之僱員(如有))的特定薪酬福利及僱傭條款,惟會審慎與相同或類似行業之相若公司之薪酬及僱傭條件作比較(以防薪酬上升而表現無相應提高),並提交建議供全體董事會批准;及
  2. 以其視為屬權宜之方式履行職責,惟須一直遵守董事會不時對薪酬委員會施加之任何規定或限制

合規委員會成員:

徐慧敏女士 (合規委員會主席)
楊碩軒先生
崔玉磊先生
許劍文先生

合規委員會之主要職責為:

合規委員會主要負責制定及監控本集團遵守法律及監管規定的政策及常規,並協助董事會檢討本集團的整體企業管治職能。合規委員會成員將由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及一名負責合規事宜的執行董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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